出口货物的预收货款报告上的日期与实际出口日期不符,如何处理?

我公司已报告预收货款报告的出口货物一批,实际出口日期跟报告上的预计出口日期不一致,是否需要调整,怎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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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答复如下:
1、实践中,实际出口日期跟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往往不一致,是否需要调整,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实际出口日期与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属于同一个月,无需调整。
 
二是如果实际出口日期与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不属于同一个月,应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如下:
对于已报告的预收货款信息,在收款业务实际发生后30天(含)内,企业通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模块”进行数据修改;
对于已报告的预收货款信息,在收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不含)后,企业通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调整模块”进行数据修改。 
3、操作提示:对已报告且过了预计出口日期的预收货款报告数据,不能进行调整;预付货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和延期付款报告的调整,可以比照预收货款办理。
文章来源:大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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