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局总局2016年第80号)第一条、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条、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国家税局总局2016年第80号出台之后,职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购买的的意外保险,可以作为差旅费列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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