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年报中涉及社保有关指标填报说明
文章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发布日期:2024-04-26
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社保信息,应按本年度实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及缴费情况如实填报,填报数据应与同期向税务系统申报数据一致。现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填报指标项说明如下:
一、养老保险指标项说明和举例
1.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2.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累计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3.单位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4.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金额(本金)。
5.举例:某公司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均为2人、2023年12月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4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缴养老保险费基数为11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缴养老保险费金额为15400元。填报本年度养老保险指标项:单位参保人数应为4人、单位缴费基数应为110000元、单位实际缴费金额应为15400元、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应为0元。
二、失业保险指标项说明和举例
1.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2.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累计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3.单位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4.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金额(本金)。
5.举例:某公司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均为5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缴失业保险费基数为12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缴失业保险费金额为960元。填报本年度失业保险指标项:单位参保人数应为5人、单位缴费基数应为120000元、单位实际缴费金额应为960元、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应为0元。
三、工伤保险指标项说明和举例
1.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含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特定人员、不含离退休人数)。
2.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累计申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3.单位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4.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工伤保险费金额(本金)。
5.举例:某公司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均为10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缴工伤保险费基数为12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缴工伤保险费金额为480元。填报本年度工伤保险指标项:单位参保人数应为10人、单位缴费基数应为120000元、单位实际缴费金额应为480元、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应为0元。
该文章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整理人:qdjinche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qdjincheng.com/2025/11/2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