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视同分红案例

                                  青岛XXX自动化有限公司偷税被国税稽查部门查处

近日,青岛市国税局稽查部门查处了青岛XXX自动化有限公司偷税一案。该企业通过隐匿收入方式逃避缴纳相关税收,已构成偷税行为。

根据工作安排,国税稽查人员对青岛XXX自动化有限公司纳税和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纳税检查。经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陶某购买家用电器、家装材料、家居用品用于个人消费,购买时直接支付现金,取得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25份,计入单位账簿管理费用-办公费300000元。事后陶某把发票交与财务人员报销,进行税前扣除,未做纳税调整,其明知道购进的物品自己消费,开具办公用品到单位报销,构成主观故意偷税。由于该公司2012年偷税数额达8.46万元,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4.23万元,同时偷税比例达12.14%,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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